宠物伤人、伤物,谁来负责?民法典下的宠物饲养责任详解337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宠物的喜爱程度日益增加,宠物已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成员。然而,宠物的饲养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宠物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民法典的实施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更为清晰和完善的法律依据,本文将对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宠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民法典关于宠物损害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 这条规定明确了饲养动物致害的责任承担主体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即拥有动物所有权或实际控制权的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动物”并不仅仅指宠物,也包括其他饲养动物。而“损害”则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例如宠物咬伤他人、抓伤他人、撞伤他人,以及宠物破坏他人财物等。

二、责任承担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 有饲养动物的事实: 必须证明存在饲养动物的行为,并明确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身份。例如,宠物的登记信息、疫苗接种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2. 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宠物的行为确实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例如医疗诊断证明、财产损失估价报告等。损害的发生与宠物的行为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3. 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过错: 虽然民法典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饲养人或管理人完全没有责任。如果能够证明饲养人或管理人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例如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拴绳、圈养、佩戴嘴套等,并仍然无法避免损害的发生,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责任。反之,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例如未采取安全措施,任由宠物自由活动,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责任的承担范围及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情形

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财产损失等。 但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减轻或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1. 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 例如,受害人明知宠物具有攻击性,仍然故意挑逗或戏弄宠物,导致受伤,则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2. 不可抗力: 例如,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宠物逃逸并造成损害,则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免除责任。

3. 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如前所述,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防止宠物造成损害,但损害仍然发生,则可以减轻其责任。

四、如何有效预防宠物造成损害

为了避免宠物造成损害,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该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1. 选择合适的宠物: 根据自身条件和生活环境,选择合适的宠物品种,避免选择具有攻击性或难以控制的宠物。

2. 加强宠物训练: 对宠物进行良好的训练,使其服从指令,避免其做出危险行为。

3. 采取安全措施: 外出遛狗时应为宠物系好牵引绳,在公共场所应为具有攻击性的宠物佩戴嘴套,在家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宠物逃逸。

4. 购买宠物责任险: 购买宠物责任险可以有效转移风险,在宠物造成损害时,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结语

民法典对宠物饲养损害责任的规定,更加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以及责任承担的条件,为解决宠物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增强法律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避免宠物造成损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受害人也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寻求法律救济。 希望本文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民法典中关于宠物饲养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并在日常生活中有效预防和处理相关问题。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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