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饲养管理新规:南京宠物饲养办法最新规定215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饲养逐渐普及。为了规范宠物饲养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养猫管理条例》,对宠物饲养提出了详细规定。

一、宠物登记和免疫

所有宠物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宠物办理登记,并注射狂犬病疫苗。登记时,主人需要提供宠物的相关信息,如品种、颜色、体型等。疫苗接种证明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并有效期内有效。

二、外出牵引和禁养区域

在公共场所遛狗时,主人必须使用牵引绳,并保持狗狗在可控范围内。在市政公园、广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区域内禁止放养宠物。此外,在电梯、餐厅、公共交通工具等密闭场所内,也禁止携带宠物。

三、粪便清理和卫生防疫

宠物主人有义务及时清理宠物的粪便,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宠物粪便可使用专用宠物垃圾袋装好,并丢弃在指定的宠物垃圾箱内。饲养宠物的家庭要定期对宠物居住环境进行消毒,预防疾病传播。

四、噪音管制和危害防范

宠物主人应采取措施,控制宠物的吠叫和吵闹,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音困扰。同时,主人应看管好宠物,防止宠物攻击他人或破坏环境。如宠物伤人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遗弃和虐待处罚

遗弃宠物是违法行为。宠物主人不得随意丢弃宠物,应妥善安排宠物的归宿。虐待宠物同样是违法,包括殴打、饥饿、虐待等行为。违反规定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规定

除了上述规定外,《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养猫管理条例》还对宠物数量、禁养犬种、宠物经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市民在饲养宠物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城市和谐有序的环境。

总而言之,南京市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和《养猫管理条例》规范了宠物饲养行为,保障了公众健康和环境卫生。宠物主人应积极配合,做好宠物登记、免疫等工作,文明养宠,共建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

202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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